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集团公司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6日 15:35

按照集团公司《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推动全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创新开展。916日上午,集团公司邀请西宁市委党校法学民宗教研部讲师赵璐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的专题培训,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副书记、党务工作者、各单位综合办负责人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赵璐老师围绕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的基本要义,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的实践价值,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本途径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从理论的高度和历史的深度阐述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对全司今后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理解,理清了创建工作思路,掌握了创建工作方法,为推动全司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全司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市委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市委创建工作部署,全方位、多形式、创造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单位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LED电子显示屏采用新颖有效、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意识,坚持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使全司党员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二是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推进创建工作、依法促进民族团结、依法推动社会治理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当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试验田”提供法治保障,以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为抓手,营造全民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三是继续拓展深化“十进”活动;各单位要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双帮”等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十进”活动,进一步搭建创建载体,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任务落实。